自然災害受害者免收考試費
為了減輕受自然災害影響的希望繼續上學的學生的經濟負擔,並確保他們有機會繼續升學,在入學考試中,我們將採取特殊措施,免除以下考試費用: 如果您想免除考試費用,請在申請前聯繫以下”聯繫方式”。
1. 免檢物件
在《救災法》(昭和22年法律第118號)適用之日或之後以及《救災法》適用的會計年度內進行的本科和研究生院入學考試(包括重新入學和轉學)。
2. 措施內容
全額免除入學考試的考試費用
3. 誰有資格獲得豁免?
申請愛媛大學入學的人(不包括以研究生和非學位學生申請入學的人) 在以下情況下。
(1) 主要負責申請人教育費用的人(以下簡稱“學生基金支付人”)。 或者當申請人在受《救災法》管轄的地區擁有的房屋被完全毀壞、部分毀壞、部分毀壞或被沖走時。
(2) 學生經濟支付者在《救災法》適用的地區因災害而死亡或失蹤。
4. 如何申請
如果您希望免除申請費,請務必在申請前聯繫愛媛大學教育學生支援部招生部。
如果判斷符合資格,請在規定的申請書上附上證明書,並與申請檔一起提交。
如果您想進行此申請,請不要在申請時支付「申請費」。
5. 申請所需的檔
(1) “免除審查費申請”
* 請下載並填寫以下表格。
PDF 檔(151KB)
Word 檔案 (17KB)
(2) “災害證明書”(屬於“3. 豁免物件”中 (1) 的人)
(3) “死亡或失蹤證明檔”(屬於“3. 豁免人”中 (2) 的人)
(4) 如果您因不得已的情況而無法獲得上述 (2) 和 (3) 中描述的證明,您將需要提交解釋損壞情況的“損壞狀況投訴”。
* 請下載並填寫以下表格。
PDF 檔(144KB)
Word 檔案 (18KB)
6. 許可或不同意的通知
(1) 收到申請材料后,將電話通知申請人批准或不批准。
(2) 不批准申請者必須在大學指定的日期之前將申請費支付到指定帳戶。 確認交貨后,申請將被接受。
7. 退還已支付的申請費
如果您是屬於「3 免檢物件」的申請人,並且已經支付了「1 免檢物件考試」的考試費,您可以獲得相當於入學考試費的金額的退款。 有關程式的詳細資訊,請聯繫愛媛大學教育和學生支援部招生部。
【聯繫方式】
愛媛大學 招生部 教育學生支援部
電話號碼: 089-927-9172
郵箱:nyushijm@stu.ehime-u.ac.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