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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學和復學程式

停課

如果您因疾病或其他不可或缺的原因不能學習超過兩個月,您可以請假。

休學程式

  1. 請在以下接待處領取「請假申請」並填寫必要的資訊。
  2. 請在「休假申請」上獲得擔保人的簽名。
  3. 與您的學術顧問(負責學生生活等的教職員工)會面後,請提交「休學申請」並簽名。
  4. 請前往下面的學費辦公室,在「休學申請」上蓋上學費支付確認印章。
  5. 獎學金生應提前向學生生活支援課請假。
  6. 請向接待處提交「請假申請」。
  7. 如果您正在國外學習,請在提交休學之前在學習支持系統中註冊您的海外旅行資訊。

停課時的注意事項

  • 假期期間,學生不得參加課程和期末考試。
  • 假期不得超過一年,但如有特殊情況,可延長假期。 但是,本科生連續休學三年,在碩士課程和教學研究生院連續兩年,在醫學研究生院博士課程、博士課程和農業聯合研究生院博士課程連續三年以上。 請注意,一次只能申請一年。
  • 對於第 28 學年之後入學的本科生,如果休學時間超過兩個月,則該時間將不包括在標準學習期間內。 對於在 27 學年之前入學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如果休學時間像現在一樣超過 3 個月,則該期間將不包括在標準學習期間內。
    此外,在畢業判決時正在休假的人不受畢業判決的約束。
  • 如果您有借閱書籍,請將其歸還給圖書館櫃檯。

休學時的學費處理

受理日期 日 全額 日 日 全額 日
請假 “請假申請”學費的處理
第一學期
(4 月 1 日至 9 月 23 日)
– 3月 31 上學期全額免除學費
4 月 1 日至 4 月 30免除 1 個月(4 月)和 5 個月(5 月至 9 月)的學費
5月1-支付上學期的學費

(9 月 24 日至 3 月 31 日)
– 9 月 23第二學期全額免除學費
9 月 24 日至 10 月 31免除 1 個月(10 月)和 5 個月(11 月至 3 月)的學費
11 月 1 日 –支付第二學期的學費
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
(4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 3月 31 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全額免除學費
4 月 1 日至 4 月 30支付 1 個月的學費(4 月)和 11 個月的免除費(5 月至 3 月)
5月1日至9月23日

全額支付上學期的學費,並全額免除下學期的學費

* 本季度休學時的學費處理
如果您被允許在學期開始前或學費繳納截止日期(第一學期的 4 月 30 日和第二學期的 10 月 31 日)之前休學,您將免除您至少 1 天未入學當月的學費。
如果您被允許在學費支付截止日期后休學,您將需要支付該學期的全額學費。

複學

複學的程式如下:

假期到期后返回學校

請在假期到期日之前聯繫以下接待處,並提交複學通知。

在假期期間返回學校

請向以下接待處提交「返回學校申請」。 如果您返回學校,請支付從您返回的月份到學期結束的學費。

接待處

負責 教育學院行政部 人文社會科學 社會創新學院 理學院行政部 理學院 農學研究科
團隊 院系等 電話號碼 地方
法文学部行政部教務組 法文学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科 089-927-9220

請參閱學生入口網站「聯繫資訊」部分發佈的地圖。

教務組 教育學院、教育研究生院 089-927-9377
社會創新學部 行政部 教務組研究科089-927-9019
教務組 SSC089-927-9546
工學院 行政學部 教務組 工學部 理工學研究科 089-927-9697
教育學生支援部 教育支援課
共同教育團隊 區域
韌性跨學科研究089-927-9177
醫學院教務部 醫學部、醫學研究生院
跨學科醫農公共衛生跨學科學院
089-960-5175 醫學學院本館
農學院教務組 農學部089-946-9806 農學院 本樓

學費辦公室

各學院 上文
連絡人電話號碼 地方
教務組 請參閱學生入口網站「聯繫資訊」部分發佈的地圖。
醫學院會計團隊 089-960-5148 醫學院行政大樓
農業學院會計團隊 089-946-9804 農學院 本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