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媛大学研究设备共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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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媛大学根据文部科学省于 2022 年 3 月制定的《关于促进研究设施和设备共用的指 导方针》,制定了以下有关大学研究设施和设备共用的规则。
爱媛大学研究设备共享政策
2023 年 3 月 15 日颁布。
爱媛大学制定了以下 “研究设备共享政策”,通过建立研究设备共享制度和改善研究环境,提高综合研究能力。
1. 制定中长期 “战略性设备开发和运行计划”,确保有效利用研究资源。
2.原则上,由全校资金维持的研究设备将成为共享设备。同时,也会考虑共享使用由竞争性研究经费维持的、超过一定规模的通用研究设备。
3. 共用设施的运作由研究环境管理战略本部与相关部门协调进行。
4.共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使用各种财政资源,主要是共用设施的使用费。
5.积极促进校外用户使用共享设施,加强与当地社区的合作。
6.除本政策规定的事项外,与共享研究设施有关的其他必要事项应另行决定。
补充条款
本政策自 2023 年 3 月 15 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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