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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披露程序流程

1. 关于信息公开申请的查询和咨询

申请信息披露时,我们建议您先联系信息披露办公室。根据请求的内容,我们可能会通过我们大学的出版物提供信息来做出回应。在这种情况下,不需要披露费,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当场获取信息。

爱媛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总务部总务科负责人)
10-13 Dogohimata, Matsuyama, Ehime 790-8577, Japan
电话:089-927-9016

2. 提交披露申请表、支付披露申请费、作出披露或不披露的决定

申请公开时,必须向信息公开办公室提交规定的“公司文件公开申请表“。
届时,您需要为每份公司文件支付 300 日元的信息公开申请费。

当公开请求被接受时,大学将联系大学内的相关部门,以确定相关文件,并根据标准考虑关于公开/不公开的决定。

应要求,大学将在要求披露之日起 30 天内决定是“披露全部或部分公司文件”还是“不披露全部”。

但是,如果因文书工作困难或其他正当理由难以在 30 日内作出披露决定的,可以在 30 日内延长期限。

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会以书面形式通知索赔人。

3. 提交关于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申请,支付信息公开实施费,并实施信息公开。

如果您被告知披露决定,原则上您需要在披露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使用《披露实施方式提案表》提出请求。

关于公开的方法,除了在大学查看文件的方法外,还有一种获取副本的方法(也可以由请求者承担邮寄费用)。

实施披露时,您需要支付规定的披露实施费。

支付披露请求费/披露执行费

可通过以下方式之一支付费用: ● 向大学指定的金融机构转账 ● 挂号信支付
通过银行转账到大学指定的金融机构
● 在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以现金支付
● 通过挂号信支付
* 如有经济困难,可申请减免信息公开费。

企业文件档案管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