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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

爱媛大学的举报事件。

爱媛大学根据《举报人保护法》和《国立大学法人爱媛大学举报处理条例》设立了举报人和咨询处。
有关举报人保护计划的更多信息,请参阅下面的消费者事务局网站。

举报人保护计划(消费者事务局网站)。

信息提供者的范围。

本校接受以下人员的举报和咨询:本校职工和前职工(退休后一年内)、接受本校领导和命令工作的派遣工和前派遣工(派遣终止后一年内)、根据与本校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协议为本校工作的职工和前职工(合同终止后一年内)、根据与本校签订的合同协议或其他协议为本校工作的企业负责人以及本校负责人。大学接受以下人员的报告和咨询:(i) 根据与大学签订的合同或其他协议为大学工作的企业负责人;(ii) 大学负责人。

报告或咨询主题

大学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组织或个人违法行为”,并接受向其通报某些事实的报告和询问有关行为是否构成违法的咨询。
请注意,这不适用于一般咨询、意见或投诉,这些问题应直接向相关负责部门提出。

保护线人等

注意确保举报人和其他人不会因为举报等原因而受到不利待遇。万一发生任何不利待遇,大学校长将采取措施予以挽回。

联络点的位置以及报告和磋商的方法。

在大学内部和大学委托的律师事务所设立了报告和咨询联络点。
报告和咨询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进行。

接待处

内部联系
总务部总务科
电子邮件 t_koeki@stu.ehime-u.ac.jp <举报专用地址>
*请使用半角字符”@”。
      请使用半角字符”@”。
  寄信地址:
爱媛大学总务部总务科 “举报联系处”,地址:日本爱媛县松山市道后本端 10-13 号。

外部联系
白石安藤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件 s-ando.lo@hi3.enjoy.ne.jp
*请使用半角”@”。
      *请使用 “举报(爱媛大学)”作为邮件标题。
  寄信地址:2-3-15,Walking Town,Matsuyama,Japan
白石安藤法律事务所 “爱媛大学举报办公室”。

接待时间

内部联系
8:30-12:00 / 13:00-17:15
*周六、周日、节假日、年末年初(12 月 29 日至 1 月 3 日)和暑假(8 月盂兰盆节期间)除外。

对外联系
平日 8:30-17:30
*办公室规定的节假日除外。

举报表(和咨询表)

为了确保举报人和其他人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并迅速做出反应,应使用以下表格进行举报等。

(请勿更改表格。如果您需要填写的信息较多,可以扩大所提供的空间)。

参考资料:
公众利益报告表(和咨询表)

大学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等。

国立大学法人爱媛大学举报处理条例。

举报人保护法》(2004 年第 122 号法案)。

制定《举报人保护法》附件八中法律的内阁令(2005 年第 146 号内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