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自然灾害影响的申请人免考费
为了减轻升学者的经济负担,确保升学机会,我们将采取以下特别措施免除入学考试的考试费。如果您希望免交考试费,请务必在申请前联系以下“联系方式”。
1. 符合豁免条件的入学考试
在《救灾法》(1947 年第 118 号法案)实施日期之后,且在包括相关《救灾法》实施日期在内的学年内举行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入学考试(包括重读和转学)。
2. 措施详情
全额免除相关入学考试的考试费
3.免试资格
报考爱媛大学的申请人(不包括报考研究留学生和非学位留学生的申请人)。(1) 申请人的经费主要由本人负担。
(1) 经济上主要由本人负担者(以下简称 “经费负担者”)。或申请人自己在《救灾法》适用范围内的房屋被全部、大部分、一半或部分摧毁或冲走。
(2) 在《灾害救助法》适用区域内,因上述灾害导致经济负担者死亡或失踪。
4. 如何申请。
如希望申请免除考试费,请在提交申请前联系爱媛大学教育与学生支援部招生科。
如果符合条件,请提交规定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并附上证书和其他文件。
请注意,如果您希望申请,请不要在申请时支付 “考试费”。
5.申请所需文件
(1) 「豁免考試費申請表」
*請下載及填妥以下表格。
PDF 文件(151KB)
Word 文件(17KB)
(2) “受灾证明书”(适用于 “3.免考资格 “的第(1)项)
(3) “死亡或失踪证明文件”(适用于 “3.免考资格 “的第(2)项(4) 因不可避免的情况而无法取得上述(2)和(3)中的证明等时,请下载并填写以下表格:
*下载以下表格。
PDF 文件 (144KB)
Word 文件 (18KB)
6.批准或拒绝通知
(1) 申请人收到申请材料后,将收到电话通知,说明其申请已获批准或被拒绝。
(2) 被拒绝的申请人必须在大学指定的日期前向指定账户支付考试费。确认付款后,申请将被接受。
7.退还已缴纳的报名费
符合 “3.免试资格 “且已缴纳 “1.免试入学考试 “报名费的考生,可退还相当于报名费的金额。详细手续请咨询爱媛大学教育学生支援部招生科。
[Contact]
爱媛大学教育与学生支援部招生科
Tel: 089-927-9172
E-mail: nyushijm@stu.ehime-u.ac.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