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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看护的经验

根据《关于授予中小学教师普通执照的教育人员执照法的特殊例外法(护理经验特别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的有志教师(获得小学和初中教师执照),等)”申请人)有义务体验护理至少 7 天。

本法考虑到深化义务教育教师个人尊严意识和社会团结理念的重要性,从提高教师素质和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的角度出发,适用于小学。目的是让即将取得教师普通执照的人员,体验对残疾人、老年人的关怀和帮助,以及与残疾人、老年人的互动。

在这 7 天中,大学提供 3(2)天在特殊学校和 4(5)天在社会福利设施等的体验。(
体验的内容包括在特殊教育学校和社会福利机构协助教职员工的工作(在社会福利机构,除照顾、协助残疾人和老年人并与之交流外,还包括清洁和洗衣等工作)。根据护理体验者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体验所在学校或社会福利机构的类型、工作性质和具体情况,设想了多种体验,而不是所谓的参观。现概述如下。

1. 第一次护理经验指导[特殊需要学校(3 天经验)](1 月底至 2 月初)

目标:法文学部- 理学院和农学院(二年级及以上)

有资格参加护理体验的学生是三年级以上的学生(不包括教育学部的学生),但二年级以上的学生首先要参加 1 月底或 2 月初举行的指导。接收机构为爱媛县立特需学校,通过大学向爱媛县教育委员会提出申请。
对于教育学部的学生(2 年级以上),为期 2 天的体验将在教育学部附属特殊支援学校进行,因此请参加将于 4 月左右举行的教育学部学生护理体验指导。无需参加上述指导。

护理经验申请(特需学校)

  • 递交 “关爱体验申请表(特殊需要学校)”
    递交时间:指导后–2 月中旬
    递交地点:教育与学生支持部教育支持处教学教育组(图书馆一楼学生服务站)。
  • 主办设施将是爱媛县的一所特殊需要学校(盲人学校、聋人学校和残疾人学校)。
  • 爱媛县教育委员会(特别支援教育课)将协调受理。
    根据每个特殊需要学校的情况,我们可能无法满足申请人关于接收学校和实施时间的愿望。

2.实施护理体验预指导(3月下旬至4月上旬)

目标:法文学部- 理学院和农学院(三年级及以上)

请务必参加 3 月底/4 月初的岗前指导。未参加者将无法参加看护体验。
日程安排等将在第一次看护体验指导会 “特别支援学校(3 天体验)”(1 月下旬~2 月上旬)上公布。
教育学部的学生(2 年级以上)请参加 3 月左右举行的教育学部学生看护体验事先指导。

目标:教育学院(二年级及以上)

请务必获得第一年提供的“基础/基础(2学分)特殊需要教育”的学分,并参加将于3月底至4月初举行的提前指导。时间表将在 1 月下旬至 2 月初在公告板上公布。

3. 第二次护理体验指导[社会福利设施(4 天体验期)](3 月底至 4 月初)

目标:法文学部- 理学院和农学院(三年级及以上)

在您必须参加的 “护理体验前期指导 “结束后,将对在社会福利设施进行的为期四天的护理体验进行指导。

护理经验申请(社会福利设施)

  • 接收设施将是县内的社会福利设施。
    如果您有特殊原因,希望在县外的社会福利设施体验护理,请联系教育和学生支援部教育支援科教学教育组(图书馆一楼学生服务站)。
  • 接受情况将由爱媛县社会福利委员会调整。
  • 提交“看护体验(社会福利设施)申请表”,支付体验费

提交时间:每年 4 月初
提交地点:将在护理经验指导会上公布。

4. 颁发证书

在获得看护等经验后,我们将制作一份证明寄宿设施经历过看护等的证明,并将其分发给每个人。 (不包括教育学院附属特殊需要学校创建的证书)

  1. 体验者应将证明表格带到主办方。
  2. 证书原则上不能补发,所以在申请教育人员执照(毕业时)之前,请将已发行的证书保存在安全的地方。

5. 健康证明

要进行护理体验,必须向接待机构提交健康证明。
学校将分批准备健康证明书,请务必在 4 月份进行健康检查。
(未能接受体检者,需提交保健中心或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6. 购买保险

想要体验的人必须购买保险,以防与护理等体验相关的事故。由于大学是一次性入学的,请加入学研灾害责任保险。

7.麻疹抗体检测

想体验的人必须能够确认自己有麻疹抗体。
请向教育支持科师范教育组提交文件,确认您已获得麻疹抗体或已接种麻疹疫苗。
详细信息将在指南中公布。

8. 其他注意事项

  • 不允许更改确定的培训目的地和培训期限,因此请在申请前仔细考虑。
  • 试用期间请务必听从主人的指示。 如果您不遵守说明,设施可能会自行决定取消。
  • 录取决定将于 4 月底至 6 月间做出。一旦接到通知,我们将立即告知您录取决定,请到各自的办公团队领取相关文件。